【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保障公众健康,确保饮用水安全,我国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该标准对饮用水中的微生物、毒理指标、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是评价水质是否符合饮用要求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总结与归纳,结合相关数据和要求,以表格形式呈现,便于理解和查阅。
一、标准概述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是我国现行的饮用水卫生安全规范,适用于集中式供水单位提供的生活饮用水,涵盖地表水、地下水及二次供水等各类水源。该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检测项目和限值,更加贴近实际水质变化趋势,强化了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二、主要检测指标分类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中需检测的指标可分为以下几类:
检测类别 | 主要指标 | 简要说明 |
微生物指标 |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致病菌等 | 反映水体受到粪便污染程度,直接影响人体健康 |
毒理指标 | 砷、铅、镉、汞、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氯仿、四氯化碳等 | 包括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及放射性物质,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
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 | 色度、浑浊度、嗅味、pH值、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等 | 影响水质外观及口感,间接反映水处理效果 |
放射性指标 | 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 用于评估水中放射性物质含量,防止长期摄入风险 |
三、关键限值要求
以下是部分重要指标的限值要求,供参考:
指标名称 | 单位 | 限值 | 说明 |
菌落总数 | CFU/mL | ≤100 | 反映细菌污染程度 |
总大肠菌群 | MPN/100mL | 不得检出 | 表示是否存在粪便污染 |
砷 | mg/L | ≤0.01 | 有毒重金属,长期摄入可致癌 |
铅 | mg/L | ≤0.01 | 对神经系统有害 |
氟化物 | mg/L | ≤1.0 | 过量可能导致氟斑牙或骨质病变 |
pH值 | — | 6.5~8.5 | 表示水的酸碱平衡 |
浑浊度 | NTU | ≤1 | 影响水质清澈度 |
溶解性总固体 | mg/L | ≤1000 | 反映水中矿物质含量 |
四、实施意义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水质安全保障水平,也为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也促使供水单位加强水质监测与处理工艺优化,提高供水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五、结语
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有效预防水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公众饮水安全。未来,随着科技发展和环境变化,标准也将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