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招商银行收百万罚单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谢怡雯
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多则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对象包括招商银行莆田分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以及当地多家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其中上述两家分行分别被处以195万元和155万元罚款,主要围绕资金违法违规流入房地产行业。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官网
其中,招商银行莆田分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一、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未尽贷前调查职责,贷款用途真实性核查不到位,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三、未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四、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办理保理业务实质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五、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官网
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围绕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行业
2024年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事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三个办法”,即《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对原有办法和指引中贷款用途、对象范围、受托支付金额、贷款期限要求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上述“三个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可分为六方面:一是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二是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三是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四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五是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六是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固贷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此前记者会上曾表示,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使用贷款的用途,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如个人经营贷被挪用于还房贷时,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与此同时,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的银行也将受到行政处罚。“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进入房市,并成为房贷提前还款的一部分”这一现象将得到打击。
针对银行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的现象,镜鉴咨询创始人张宏伟对时代周报表示,银行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的现象在五年前、甚至十年前比较普遍,也主要发生在三四线城市以及县级市。目前像未经抵押的个人按揭、违规开发贷这类不合规的情况已经比较少见了。大多数银行的信贷风控比较严格,不太会主动做这种不合规的放贷。
张宏伟表示,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之前有些房企为了提高资金流转率、加快回款周期会和一些银行进行战略合作,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先放款后补齐五证的现象。大多数情况下房企会正常补齐证件,但历史上也出现过事故。为了防范这种风险,张宏伟表示目前已经有一部分城市开始试点现房销售,比如在北京的地产项目需要结构封顶才能发放个人按揭贷款。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各类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曾发生一些乱象,这些乱象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降温实际已经减少了。从国家的层面来说,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来防范金融风险,银行也需要保证信贷质量和合规性,比如按照合规要求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然而从房企的角度来说,目前确实缺少资金去流转。在合规的前提下,银行如何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支持仍然是接下来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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