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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已被罚股民维权进行中

2024-07-08 20:02:26
导读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7月7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申请文件并拟...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7月7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申请文件并拟对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公告。

格力地产原重组方案为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免税集团”)全体股东持有的珠海免税集团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原重组方案”)。原重组方案的草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1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

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申请文件并拟对原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申请文件并拟在方案调整后重新披露。上述事项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本次公司拟对原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事项已得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原则性同意。

经初步筹划,基于公司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主业转型的整体战略考量,调整后的方案为:上市公司拟置出所持有的上海、重庆、三亚等地相关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应的资产负债及上市公司相关对外债务,并置入珠海免税集团不低于51%股权,如存在估值差额部分将以现金方式补足。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或配套募集资金的行为。本次资产置换涉及的具体资产范围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

特别提示显示,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调整后的重组方案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调整后的重组方案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能否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最终协商一致,能否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获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以及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格力地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前任董事、总裁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前任财务负责人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持有格力地产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格力地产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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