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联泰转债”可选择回售,被调查或面临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7月4日,联泰环保发布关于“联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联泰环保的股票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7月1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联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联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联泰转债”第六年的票面利率2%,计息天数为168天(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7月9日,算头不算尾),当期应计利息为100×2%×168/365≈0.92元/张(含税),因此回售价格为100+0.92=100.92元/张。
“联泰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联泰转债”。“联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26”,转债简称为“联泰转债”。行使回售权的“联泰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回售申报期是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
值得关注的是,4月30日,联泰环保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4月29日,联泰环保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婉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8号),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13日,证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联泰环保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联泰环保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7条,专利信息28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3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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