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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4日融券卖出金额70.13万元,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2024-07-05 18:01:58
导读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同花顺iFinD显示,杉杉股份7月4日融券偿还2.58万股,融券卖出9.12万股,按当日收盘价计算,卖出金额7...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同花顺iFinD显示,杉杉股份7月4日融券偿还2.58万股,融券卖出9.12万股,按当日收盘价计算,卖出金额70.13万元,占当日流出金额的1.06%;融券余额919.39万,超过历史60%分位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日前,杉杉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是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继续持有杉杉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6月6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杉杉股份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的回购方案。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6.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来源是自有或自筹资金。

天眼查显示,杉杉股份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49条,专利信息44条,著作权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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