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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保拟赴美上市,上千条投诉消费者关切问题不少

2024-07-05 11:01:02
导读 《港湾商业观察》黄懿5月30日,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Yuanbao Inc.(元保有限公司,下称“元保保险”)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该...

《港湾商业观察》黄懿

5月30日,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Yuanbao Inc.(元保有限公司,下称“元保保险”)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该公告显示,元保保险计划发行不超过6450万股普通股,并即将在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元保数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国内运营主体。

目前,元保保险具体的招股书内容尚未披露。

保险公司上市是近年来的一股潮流,公开资料显示,3个月前,有家保险科技公司(UBXG.Nasdaq)以及致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BAO.Nasdaq)刚刚先后成功登陆纳斯达克;而在此前的一年之内,众淼控股(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手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保险科技公司相继赴港递表。

保险在“科技”的加持下又会有什么新的亮点值得投资者的青睐?在政策监管下的保险科技公司又如何保证其合法性和经营的可持续性?

01

保险科技特点,数字化转型

所谓保险科技,是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创新科技,通过产品的创新、保险营销、保险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等渠道来改良保险的生态,克服保险行业的痛点,借助一些信息验证、风险评估、核保核赔、医疗健康等运用场景来提升保险行业相关生态主体的价值。

据麦肯锡的测算,现有保险公司数字化运营将对保险行业带来10%左右的成本下降。艾瑞咨询发布的《2023年中国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研究报告》显示,约94.4%的保险机构已开始积极探索全链路数字化转型,并认为“业技数”(业务、技术、数据)融合将成为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的趋势。

较低的成本就为保险科技企业提供较低的保险费用奠定了基础。

6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防范化解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保险发展体系基本建成”这一发展目标以及确保人民群众“买得到”“买得起”这个发展方向。

也就是说,惠民的保险方案在未来会有更具体的政策指导和规范。

02

上千条投诉消费者反映问题不少

元保保险身处保险科技行业,其科技性主要体现于元保保险旗下的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元保保险平台于2020年正式上线运营。公开资料显示,元保保险的理赔用户中70%都是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低价优惠的确对这一群体购买保险这一行为有推动力,但是,如何保证保险的合规性和实用性,仍是重要课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6月11日在官网公布了2023年辖内银行业、保险业的消费投诉情况。数据显示,2023年该局接收并转送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处理的消费投诉分别为7635件、2421件,总量超过1万件,数量较上一年度增长了46%。

黑猫投诉显示,截至7月4日,元保保险的投诉量累计为1177,其中已完成1176。不少消费者在投诉中提到,投诉后收到的退款与实际已扣款金额不符。

此外,投诉主要集中于消费者提出的“恶意扣款”,即在未充分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一次性扣除一年的费用;与宣传内容不符,实际扣款费用远超宣传所说费用;在与支付宝的合作下,未充分告知便开通自动扣款等情况。

还有不少消费者是中老年群体,该群体的子女投诉称,元保保险具有诱导老年人购买保险的情况,所涉金额均不低。

专注于公司法领域的法律人士指出,“在上述情况下,元保保险涉嫌违反如下法律,1,元保保险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律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未充分告知消费者和扣款费用超出广告宣传所述可能违反了该法律中关于信息透明度、公平交易和禁止虚假宣传等方面的规定。

2,如果元保保险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保险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例如未充分告知消费者相关费用和扣款方式,涉嫌违反《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

3,如果保险公司的广告宣传与实际扣款费用存在差异,超出了广告宣传的范围,可能违反了《广告法》中有关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4,如果保险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或未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例如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扣款,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该人士进一步对消费者给出了维权建议,“一方面是收集证据,首先应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保险公司的宣传广告、保险公司提供的电子合同、以及消费者针对此次保险购买的支付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支持消费者的维权主张。

另一方面,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证据搜集完整后,可先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向其提出投诉并要求退还多余扣款。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等方式进行沟通,并详细说明具体的投诉要求。请注意,在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时请保留完整的书面沟通记录,以便对方反悔。

最后还可以寻求监管机构的帮助,如果经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仍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消费者可以寻求相关监管机构的帮助。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中,保险行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管理,消费者可通过所在地的派出机构进行投诉维权。另外,如所在地的经济较好,亦可通过消费者保护机构进行维权。”(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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