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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董事长郑驹被出具警示函,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2024-07-02 21:01:55
导读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日前...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日前,杉杉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杉杉股份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杉杉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相关责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针对前述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杉杉股份及公司董事长郑驹、董事、副总经理李凤凤、财务总监李克勤、董事会秘书陈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是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继续持有杉杉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去年2月,杉杉股份创始人郑永刚因突发心脏疾病救治无效去世,郑驹和郑永刚遗孀周婷爆发遗产争夺战。随后,双方达成妥协,双双进入董事会。

接班时,郑驹曾表示,他将接过父亲的旗帜,把杉杉建设成为受人尊敬的全球化高科技企业。

但郑驹面临的挑战并不少。2023年年报显示,全年杉杉股份营收和净利润双双下滑,其中在第四季亏损达到4.37亿元。公司表示,净利润下滑是由于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和参股的正极材料业务产品价格及盈利均同比下滑,同时公司的非核心业务亏损以及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也对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杉杉股份对外披露2024年一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7.52亿元,同比下降15.67%;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7328.18万元,同比下降112.8%,至此公司连续两个季度录得亏损。

天眼查显示,杉杉股份是一家以从事纺织服装、服饰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25822.32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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