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披露存款大额提取受限,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6月19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风险化解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鉴于东方财务公司因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其与实际控制人张宏伟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截至2024年6月17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存贷差约为9.74亿元。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同意通过处置其所持有的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467.HK,以下简称“联合能源”)部分股权、UEP风能(私人)有限公司股权等资产回笼资金,支持东方财务公司解决短期流动性趋紧问题,保证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预计上述安排将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
3、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于2023年4月至11月期间以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联合能源18.57亿股为上市公司23.5亿贷款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目前相关担保仍在存续中。如存在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影响上市公司偿还相关贷款的情形,张宏伟同意以前述质押股权处置款项代为偿还上市公司相关债务。
风险提示显示,公司本次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函》,对东方财务公司因流动性趋紧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风险提出了支持解决方案,有利于帮助东方财务公司尽快化解危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保证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情形尚未消除,公司将根据上述《承诺函》相关内容,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承诺内容,在3-6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履行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前在6月18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暨风险提示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东方财务公司书面回函,因东方财务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
对此,在股票维权领域深耕多年,曾经代理上百只股票索赔案件胜诉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认为,“东方财务公司”是“东方集团”的“内部银行”,东方集团在“东方财务公司”的“存款”,如果流向控股股东,有可能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股价受存贷危机影响下跌,股民无端遭受损失,可以向上市公司发起索赔以挽回损失。凡是在2024年6月18日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东方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方集团注册资本365874.49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黑龙江省同行,实缴资本365874.49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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