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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药价信息差,医药渠道价值衰减?

2024-06-14 11:01:46
导读 今年以来,全国药品价格治理成为行业热词。从年初国家医保局推动“四同药品”(即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价格专项治理,到...

今年以来,全国药品价格治理成为行业热词。

从年初国家医保局推动“四同药品”(即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价格专项治理,到各省相继发布多批药企主动下调挂网价格的公示,如今,药价治理的风吹到了药店。

先是一份《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函》”)在业内广为流传,再是一心堂被国家医保局约谈,各地医保局也迅速行动,包括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广东省深圳市等多地医保局已上线定点零售药店药品比价系统,患者可以“价比三家”。

本质上,这是在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无序问题。比价的过程就是打掉“信息差”的过程,未来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深入,全渠道价格会越来越透明。而这或许将给药企营销、药店带来巨大变革。

/ 01 / 药价大治理

线下渠道定价高于网售平台,甚至存在数倍价差的问题长期被患者诟病。

近期,国家医保局还向各省级医保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函》),将网上药店的“外卖价”、“小时达”、“即时达”等当日同城即时配送价格(“即送价”)作为锚点,比对其他渠道药品价格。

国家医保局明确,需要和“即送价”做对比的,原则上是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剂型、同规格、同包装药品,优先针对网络售药平台中销售量大、销售金额高的大型连锁互联网药店查询当日同城即时配送模式价格。

一直以来,由于药店自主定价,同一厂家、同一通用名、同一药品、同包装、同剂型的药品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渠道可能都存在不同的价格。而随着时代进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国家医保局以诊疗为线,将所有药品、耗材牵起来,按照统一的规则赋码,建立了比价的数字化基础。

这也是西安、深圳等地医保局上线比价系统的关键支撑。根据报道,西安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药品比价系统,已经连通了6000余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覆盖16万余条药品数据,药价采集更加全面、高效、精准。

深圳医保则能为参保者提供某一药品的药店均价、医院均价、药店价格区间、医院价格区间,实现线上实时比价。这样一来,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价更加公开透明,群众可以“价比三家”。

当然,从商业角度出发,不同药店之间的价格差异是必然存在的。即使是纳入医保管理的药品,也基本都是自主定价,零售药店受其经营模式、销售模式、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在药品的定价上会有各自的考虑。

但如果同一通用名的药品价格差异过大,说明价格和市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这也是本次药价大治理的核心背景之一。

/ 02 / 渠道价值巨变?

此前,国家医保局局领导在调研及会议中已多次提及零售药店药价问题。

3月份,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赴辽宁调研工作时就强调,要进一步探索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总结完善沈阳市、大连市探索的通过线上的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线下价格进行比价的实践,方便患者选择经济性更优的药店,推进定点零售药店价格公示、监测与治理。

4月末,在国家医保局举办的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上,施子海再次强调要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药店等不同渠道价格发现功能,推进治理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

如今,破除信息差、价格差正式开始了。尽管医保局无法直接为药品“规定”价格,但通过比价等手段,引导和监管零售药店合理定价,公平竞争。

尽管从《专项行动函》内容来看,此次行动更多是针对线下不合理高价和线上不合理低价品种,并非要求线上线下同价、院内院外同价,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药品价格治理体系也将逐步完善,院内、院外,线上、线上概莫能外。

毕竟,这对于参保人员、药店、行业以及医保基金的运行来说,一举多赢。

按照医保局的说法,自药品比价功能上线以来,在提高药品价格透明度、降低参保人员负担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预计将使参保人员的购药成本下降10%-15%,特别是对于慢性病和长期用药的患者来说,节约的金额将更为可观;

对于药店来说,药品比价将促使其优化销售策略,合理调整药品价格,以提高自身竞争力;

对于医药行业来说,药品比价有利于推动药品价格的合理回归,促进医药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行业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药品市场的公平良性竞争。

一场药企营销、药店渠道的变革风暴或许正在积蓄之中。核心在于,这并不仅仅是一个比价的问题,当药价全透明后,零售将何去何从?哪些品种给零售带来真正增长?现有的院外营销套路是否还能奏效?药企销售渠道的价值又如何体现?

这些都是随着比价全面推开、药价治理持续深入,需要回答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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