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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2024-06-13 23:01:21
导读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吴墨 编|深海6月12日,佳云科技发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15:30,佳云科技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吴墨 编|深海

6月12日,佳云科技发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15:30,佳云科技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B座35楼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是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郭晓群;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6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4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孙公司多彩互动为另一控股孙公司江西佳鼎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吴权道律师及巫诚鑫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5月17日,佳云科技发布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佳云科技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4015号)。依据上述《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5月17日收盘时持有佳云科技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佳云科技成立于2002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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