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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装股票异常波动,被立案律师征集投资者维权

2024-06-03 17:01:08
导读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6月2日,ST中装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ST中装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6月2日,ST中装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ST中装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2月27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

公司股票已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5月3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2024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收到债权人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353.12万元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包含公司银行基本户在内的5个银行账户共计5566.21万元,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除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外,公司其他经营情况正常。

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值得关注的是,ST中装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维权。

ST中装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12月15日收盘时持有ST中装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ST中装成立于1994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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