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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宇股票异常波动,投资者维权进行中

2024-05-17 12:03:12
导读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5月14日,*ST龙宇发 布关于回复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ST龙宇对上交所“是...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5月14日,*ST龙宇发 布关于回复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ST龙宇对上交所“是否存在资金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问题进行了回答。

*ST龙宇回复称,在本次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中,公司审慎评估了采购供应商、销售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可能性,并已在年度报告中作为关联方充分披露。同时为了避免发生资金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针对上述单位已经做出了将已签订合同的业务履行完毕后停止开展新业务的决定。

公司与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份签订了一单4万吨原油采购合同,按约定已预付采购货款1.8亿元。由于3月下旬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导致下游炼厂采购计划的大幅下调,公司原油客户采购需求发生变化,为了避免在没有确定下游客户采购合同的情形下发生滞销损失,经与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协商此单业务延期交货。截至本函回复日上述业务已预付部分货款,暂未交付货物。目前此单业务正在协商终止取消,如顺利协商,公司将立即着手办理协议退款事宜。

后续公司将对上述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持续跟踪管理,一旦发生履约异常或资金回收异常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针对识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内控失效以及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问题,公司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公司关联方及疑似关联方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对相关资金的实际流向进行进一步地核查,从而准确、全面地识别交易方关系。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强化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和审议披露工作,确保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并根据前述核查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龙宇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龙宇成立于1997年,龙宇控股成员,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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