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鼎龙被调查股民可维权,不久前股票异常波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4月26日,ST鼎龙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ST鼎龙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9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鼎龙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2日,ST鼎龙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ST鼎龙股票(股票简称:ST鼎龙,股票代码:002502)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询问。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发现公司部分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改变,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部分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转为按照单项计提,并补充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公司对2023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相应修正,并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经核查,除上述业绩预告修正外,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天眼查显示,ST鼎龙共对外投资了12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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