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将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已被罚受损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4月9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格力地产已于2024年3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7日下午15:00-16:3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参加人员:董事长陈辉,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黄一桓,财务负责人高升业,独立董事李良琛。
格力地产称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17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格力地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前任董事、总裁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前任财务负责人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持有格力地产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格力地产共对外投资了22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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