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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鹏博士信披违法拟被罚千万,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2024-03-29 14:01:25
导读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2024年3月28日,ST鹏博士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2024年3月28日,ST鹏博士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ST鹏博士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相关协议、相关合同、付款申请单、聊天记录、工商登记资料、定期报告、裁判文书、记账凭证和银行支付凭证等证据证明。

ST鹏博士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杨学平作为ST鹏博士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ST鹏博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二、对杨学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三、对崔航、吕卫团、王鹏、陈曦、刘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孙向东、陈刚、何云、林楠、武惠忠、王岚、李丽琴、李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当事人杨学平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当事人崔航、王鹏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杨学平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崔航、王鹏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ST鹏博士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ST鹏博士共对外投资了72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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