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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科技股东36.6万股被司法冻结,已被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2024-03-27 20:02:15
导读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3月25日,文一科技发布关于股东股份冻结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三佳集团通知,三佳集团持有本...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3月25日,文一科技发布关于股东股份冻结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三佳集团通知,三佳集团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三佳集团冻结股份数量36.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冻结起始日2024年3月21日,冻结申请人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冻结原因因涉诉案件而被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07.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4%。本次股份冻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36.6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4%,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据悉,2001年9月20日,原告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与被告三佳集团签订《合资协议书》,因该协议书纠纷导致三佳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36.6万股被司法冻结。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书,所涉及债权额为960万元。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于2016年6月份控股三佳集团,上述纠纷系历史遗留问题。目前,三佳集团已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已受理,并向三佳集团出具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

文一科技称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冻结风险可控。

值得关注的是,文一科技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

经查明,文一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文一科技未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1.06亿元,多计资产、利润1.06亿元,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一、对文一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杨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三、对胡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四、对丁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截至10月24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文一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文一科技共对外投资了1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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