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解读】实控人转让控制权未及时披露,先锋新材收宁波证监局警示函
3月22日午间,先锋新材(300163.SZ)公告,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今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此次先锋新材及卢先锋是因“未及时披露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而被宁波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警示函,2018年11月6日,先锋新材控股股东、实控人卢先锋与贺沁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卢先锋将其持有的先锋新材29.8%股权转让给贺沁铭或其指定的受让人,该事项涉及先锋新材控制权转让,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
不过,先锋新材直至2024年3月19日才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宁波证监局认为,卢先锋作为先锋新材控股股东、实控人,在与贺沁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未及时告知先锋新材,未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违反相关规定。同时,卢先锋作为先锋新材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知悉上述信息,但未履行报告义务,再次违反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29.8%股权转让价格不超过10亿元,转让价款中指定2亿元用于卢先锋购买公司现有核心资产。
公司3月19日公告,卢先锋合计收到股权转让款7.02亿元,已实际向贺沁铭及其指定方交付公司9472.238万股。
为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合同义务,将公司经营管理权移交贺沁铭方,卢先锋于2018年12月6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贺沁铭方人员白瑞琛为总经理。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卢先锋及其关联方退出公司,由贺沁铭方人员担任公司高管,取得公司经营管理权。
值得注意的是,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徐佩飞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9.29%已被司法冻结,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6.4%被轮候冻结。
3月19日公告显示,卢先锋最近一年存在大额债务逾期的情况,包含三项质押融资违约和一项个人借款逾期。
其中,质押融资违约情况如下:
一是质押给华源证券即原九州证券(最终质权方为华安泰润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股票因质押融资期间的违约行为被强制平仓,初始质押股票数量3738万股,截至公告披露日,已经强制平仓3120.1146万股,仍有617.8854万股尚未被平仓,还在质押状态。
二是质押给林宜生的520.238万股股票对应的质押融资借款到期未能按约如期还款,林宜生已经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冻结了卢先锋持有的公司1734.1823万股股票和其一致行动人徐佩飞持有的公司968.93万股股票。
三是质押给傅善波的4500万股股票对应的质押融资借款到期未能按约如期还款,傅善波已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冻结了卢先锋质押在其处的4500万股股票。
这里边质权人为华安泰润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林宜生的两笔质押融资可能与第三人贺沁铭与卢先锋的股权转让纠纷有关。
此外,卢先锋向傅善波个人借款本金1.1亿元,已经到期尚未归还,傅善波向宁波中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卢先锋持有的1138.1234万股股票。
深交所于3月20日就上述事情向先锋新材下发了关注函。
先锋新材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阳光面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是由高强度涤纶丝或者玻璃纤维丝为芯线。
2023年公司亏损将扩大。根据先锋新材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录得归母净亏损487.93万元-975.5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1080.68万元-1568.28万元。此前2022年,公司录得归母净亏损171.6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941.67万元。
(本文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公司公告等)
来源:泡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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